(一)凡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均适用本制度。
(二)严格执行副职分管财务工作、主要领导重在监管的双向监督制度。明确由副职领导分管财务工作,主要领导对财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班子其他成员参与监督。重大财务开支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严格坚持单据审核报销制度,各科室、个人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开支报销的,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初核→经办人签字→分管工作副局长审核→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的程序实行报销。机关经费单笔达5000元以上的和所有项目经费按照“财务初核→经办人签字→分管工作副局长核实→局长审定→分管财务副局长签批”的程序实行报销。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原始凭证上必须由经办人签署事由和姓名。
(四)严格实行财务报表报送制度。认真编制财务预决算,严格控制经费预算指标,本着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管好、用好各项经费。规划财务股每月将月报表向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和局长报送,让领导知晓当月的资金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局长办公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每半年向职工大会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做到财务公开透明。
(五)相关具体事。
1、关于差旅费的报销。工作人员出差必须经分管局长批准方可出差。旅差费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建财行发〔2013〕405号文件执行。出差结束后,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回单位。如有滞留、访亲、探友及无故延长期限的,费用自理。出差期间交通补助和的士费不可以同时享受,出差旅游门票不能报销,住宿费超标的部分由出差人自理。出差人员回机关后无特殊情况应在一周内履行差旅费报销手续。
2、关于县外出差交通费报销。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严格控制乘坐飞机,特殊紧急情况确需乘坐飞机的,需报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乘坐。火车仅能选择硬卧或硬座,动车只能选择二等座位。软、。
3、关于出差开会和培训的报销。会议期间需报销住宿费的,要提供文件证明为食宿自理。外地培训要附组织培训部门的文件通知。
4、县财政局出台新的差旅费管理规定后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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