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研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查处督办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法案件,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全县医疗广告的初审;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