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负责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