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全县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收集、分析农村和社区居民健康状况信息,检查农村和社区卫生政策落实情况。
拟订重大疾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规划和基层防保组织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
制定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编制全县地方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氟中毒、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防治、监测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地方病的综合治理、科学防治工作。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承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拟订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紧急医学救援的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建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协调全县有关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卫生防病保障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健康建始”全民行动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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